《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完善政府形象的又一具体举措,对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制政府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全面领会《条例》精神,切实提高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契机,紧密结合我市人事人才工作实际,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人事人才行政管理长效机制,推动人事人才工作在工作理念、工作方法、服务水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二、加强领导,建立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确保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漳州市人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黄清坤(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杜小萍(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林世钦(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志坚(局副调研员)
承继忠(局副调研员)
庄天鹏(局办公室主任)
卢绍泰(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庄天鹏兼主任,成员:蓝志杰、陈漳新、郑毅东。
局政府信息公开由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负领导责任,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局计算机站负责技术支撑和网站管理工作。
三、健全制度, 明确任务
按《条例》规定,从
四、任务分工,各司其职
重点做好应主动公开信息,凡属拟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最后由局领导小组审定是否免于公开。信息的产生与类界定同各业务科室(中心)各司其职、负其责,按照漳州市人事局公文送审签发程序落实。具体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请详见附件。
(一)主动公开工作流程。
凡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各业务科室(中心)各司其职、负其责,按照漳州市人事局公文送审签发程序落实。其信息“公开属性”及“不予公开理由”由各业务科室(中心)确定后报办公室审定。经领导签发后,报办公室存档同时一并报送电子文档予网络管理员上网公开。为保证工作的统一性和有序性,实行“统一程序,分别办理,统一公开”的工作机制。遵循“拟稿——审核——公开属性——办公室校核——签发——印制——存档(上网)——发文”的基本工作程序。凡未能按要求公开或公开内容不完整的,相关业务科室(中心)负主要责任。
(二)依申请公开。要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申请的受理工作。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据《条例》提出的申请,要热情服务,认真登记,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结果。要从工作实际和便民、利民出发,制定详尽、便捷的工作流程,以方便广大申请者查询。凡属主动公开范围的,要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凡属免于公开范围的,要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凡不属本局掌握范围的,要明确告知申请人,能确定掌握该信息机关的,告知联系方式;能当面答复的,要及时、准确、全面地立即予以答复;对当面不能答复的,要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申请人办妥手续后,要及时提供所需信息,如不能当场提供的,要在申请人办妥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特殊情况,最多延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受理申请要严格按有关要求和规定的程序办理,并按规定收取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为保证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统一性和有序性,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分类答复”的工作机制。由局设立专门窗口,统一接待和受理各类申请,并遵循“受理——登记——分类——转交——办理——答复”的基本工作程序。主要做法和流程是:
(1)受理。办公室负责对各类申请的统一受理,并进行详细登记、分类和整理。
(2)转交。办公室当日将信息按类别转交主管科室或单位处理。
(3)办理。各科室(中心)接到转交的申请后,要尽快研究分析,分清申请的类别、内容和性质,并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办理。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要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尽快予以办理和答复;对属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由主管科室(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可否公开的意见,并阐明理由,报主管局领导裁定。凡有密级和经审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均不得擅自公开和随意提供。
(4)答复。对受理的申请均要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答复。各类申请的答复,各科室(中心)必须在接到申请1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回复,报办公室备案。办公室负责对信息处理的全过程实施跟踪和监控,并及时提醒和督办。
(三)信息维护。
为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掌握和获取政府信息,要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维护,随时做好信息更新、增补工作。各科室(中心)对新产生的信息,要在10日内报办公室审核决定是否公开。其中,研究制定的人事人才规范性文件,凡属主动公开的,要在发布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布;凡业务工作按规定程序完成,并有结果的,要及时予以公布;凡对是否公开暂无结论性意见的,要加强研究、查明依据、慎重对待。要加强对信息的动态管理,及时梳理、增补新产生的信息,网上信息一般每月应梳理一次;纸制信息要在信息产生后一个月内完成增补和更新;纸制目录一般一年要整理、编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