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一季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漳州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漳委办〔2017〕6号文件要求,涉及人社系统的改革任务主要是完善社会保障体制机制:一是稳妥实施公务员分类改革。这项工作目前省里尚未作出部署,待上级部署后我局将按要求扎实推进。二是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这项改革工作正有序推进。下面着重汇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2015〕48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省里的工作部署,我市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展情况
(一)全面完成数据采集及参保登记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的工作部署,我市积极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采集及参保登记工作。由于采集登记工作直接关系到改革的全面开展,为夯实基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机关社保经办机构对数据采集中的各项指标作了逐一解释说明,同时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截至2017年3月,全市数据采集及参保登记工作全面完成。
(二)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征缴工作顺利开展。我局积极作为,多次与财政局沟通协调,就征收流程和方式、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的筹集和缴纳等问题进行协商,结合我市实际,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于2016年12月联合下发《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征收等工作的通知》(漳人社〔2016〕454号),决定自2017年1月起,由市机关社保中心向市直各参保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全面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截至2017年3月,已顺利对市本级463家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征缴工作。
(三)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根据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实施办法》(闽政〔2015〕48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已退休人员退休费发放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132号)文件精神,2016年7月份,市机关社保中心顺利完成市直机关事业单位4537名退休人员退休费由国库中心转由市机关社保中心支付的工作,同时,各机关单位日常业务办理平稳过渡。全力确保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四)顺利完成基金结算工作。为切实做好改革相关工作,针对市本级实际,市机关社保中心在数据采集的基础上认真核对有关数据,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于2017年1月顺利完成改革后(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市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及职业年金结算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经办队伍建设。为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办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国发〔2015〕2号文件有关“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适当充实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服务设施”的精神,在市编办的支持下,市机关社保中心于2015年增加了10名编制。截至今年3月,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公开考录的9名工作人员已到位并迅速投入到改革工作中。
二、存在的问题
(一)我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虽已上线运行,但仍存在一些技术问题。
(二)改革实施后,养老保险计发办法及相关政策出台相对滞后,影响经办工作的开展。
(三)个别县(市、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进展相对缓慢。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继续做好经办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征收与支付工作,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服务机制,做好离退休人员健康状况调查,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二)妥善做好改革工作与原来试点工作衔接,密切跟踪全省改革动态,积极开展相关课题调研和业务指导工作,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做好做实。
(三)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抓紧开展改革相关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改革任务。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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