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今年以来市人社局统筹城乡深化改革情况
2017-06-02 09:26 来源:市局办公室
 
今年以来市人社局统筹城乡深化改革情况
 
根据《漳州市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漳委办发〔2017〕),涉及市人社局“城乡统筹体制改革部分”有两项:一是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完善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现将有关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积极促进就业。1-4月,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7385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424名,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00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35%。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缺工约278家,占企业总数的12.48%,缺工数约为0.7万人,占用工总量的1.84%,同比去年略有下降。一是稳步推进创业就业。坚持从规范培训标准、提高师资水平、完善培训模式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创业培训的质量。至4月底,全市共开设SYB创业培训5个班,完成创业培训130人。二是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充分发挥“劳动99”软件功能。利用“福建省金保工程劳动就业管理平台”,结合我市实际,对该软件进行本地化开发,实现就业服务的全程信息化,做到“一点录入、全市共享”,便于劳动者查询政策和招聘信息,为各级劳动就业部门的宏观决策提供支持。做好厦漳泉(闽南)人力资源网的日常维护。及时更新就业动态、招聘信息、政策法规、政务公开等栏目信息,实现了档案管理精确化、市场招聘直观化、服务流程标准化、业务管理动态化等多项功能。目前已成为闽南地区专业主流网络人才交流平台。
(二)存在问题和意见
存在问题主要是:人力资源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职业培训重视不够,部分企业对职业培训的积极性不高,相关配套制度有待完善。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大促进就业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2、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的窗口服务作用,实行“一站式”服务,及时发布用工信息,为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搭建供需平台。
3、加强失业保险网络基础建设,推进失业保险信息化建设,尽快完善失业保险的单位统筹和个人缴费工作,并逐步建立和完善失业保险资源数据库和个人缴费记录。
4、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完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培训机构监管。
二、完善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
(一)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1、推进老农保与城乡居民保制度衔接。截至4月,全市应参保215.75万人,已参保208.15万人,参保率96.48%;本年度已有33.91万人缴费,缴费率25.08%,缴费进度比上年同期有所进步,但整体落后于全省51.05%的平均水平。全市15.78万老农保参保人员中,已完成对账确认14.01万人,约占总数的88.79%;已衔接过渡11.49万人,占总数的72.8%;尚有4.29万老农保参保人员未衔接。
2、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2015年底,我市龙文区、东山县、南靖县、平和县、长泰县、华安县被列为全省第二批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县;其余县(市、区)、开发区列为第三批于2017年1月启动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截止2017年4月底,我市全民参保登记已入库429.08万人,入库率79.67%;已完成入户调查18.03万人,入户率13.76%。
(二)存在困难问题和意见。目前我市城乡居民保工作部分指标进度滞后。下一步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任务完成。
1、持续抓好参保缴费工作。督促未全面开展缴费工作的地区,进一步加大缴费工作力度,早发动、早部署,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工作调度与培训督导,积极引导城乡居民缴费,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工作任务。
2、加快新老农保衔接过渡。衔接过渡率未达80%的县(市、区)要继续努力,攻坚克难,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引导,顺利完成老农保清理扫尾工作,力争绝大部分得到妥善处理。对于不同意衔接过渡人员,各经办机构要继续通过各种渠道做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努力争取他们回心转意。衔接过渡率在80%以上、未衔接人员个人账户尚未转移到居民保系统的县(市、区),务必抓紧做好未衔接人员个人账户转移封存工作。
3、全面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工作。要充分认识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抓紧启动入户调查工作,力争在今年上半年前入户调查登记完成率达到95%,9月底前补缺补漏,基本健全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