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漳人社〔2022〕236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人社部门,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闽人社发〔2022〕2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各自业务职能,停止相应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的适用,并做好与废止、失效文件对应工作的梳理、调整与衔接。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闽公网安备 350602020002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