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漳州市失业保险业务规程》的通知
漳人社〔2016〕266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人事劳动局,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人劳管理部门):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规范全市失业保险业务经办工作,经深入解读相关政策及广泛调研,结合漳州失业保险工作实际,特制定《漳州市失业保险业务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确保全市经办统一规范。

    附件:《漳州市失业保险业务规程》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