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退还福建嘉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2024-01-12 09:44 来源:漳州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监察科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2〕1号)的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福建嘉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日承建的荣桂路(水仙大街至新浦东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已全部完工,2023年8月3日验收完成,所有员工工资已全额支付完毕。现对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本公示时间从2024年1月13日至2024年2月13日止(30天)。若福建嘉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间内进行投诉,投诉单位: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2536895。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在公示期满后,同意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特此公示!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