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退还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2024-01-19 14:41 来源:漳州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监察科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2〕1号)的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1日承建的福厦铁路漳州段三座桥梁防洪补救措施工程施工已全部完工,2023年9月12日验收完成,所有员工工资已全额支付完毕。现对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本公示时间从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2月19日止(30天)。若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间内进行投诉,投诉电话: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6-2536895。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在公示期满后,同意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特此公示!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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