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嘉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项招妹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案件(案号为漳劳人仲案字〔2024〕025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参加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等,限你单位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3月25日15时在本委仲裁庭(漳州市芗城区博爱西路1号上江名都D栋5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596-2031163)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按缺席裁决。
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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