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4〕4号)《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漳人社〔2025〕50号)文件精神,2024年度(第三批)备案的银行及保险类金融机构即将期满,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就第四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办单位准入备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范围
银行、保险类金融机构。
二、备案时间
2026年2月2日—2月13 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备案地点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监察科(芗城区漳福路 44 号2号楼)。
四、备案资料
详见《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4〕4号)要求(附件1)。同时,请各申请单位一并知悉保函、保证保险备案附加的条款(附件2)。
联系人:李登国;联系电话:0596-2536895。
附件:1.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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