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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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2022-11-07 09:18 来源: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办公室(联系人:李清义,联系电话:2027884)

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信息、信访、保密、督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效能建设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课题调研。负责协调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和国有资产。

(二)政策法规科(联系人:戴清奇,联系电话:2066550)

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涉外法律事务。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审批事项的规范工作。承担局机关对外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核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联系人:许振宇,联系电话:2062262)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本系统重大项目的立项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市级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会保障事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监督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支付、管理,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承担局本级和直属单位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情况、财务收支管理情况等的内部审计工作。

(四)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联系人:蓝志杰,联系电话:2023323)

拟订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完善城乡均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各类群体就业促进和创业扶持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境)外人员来漳就业管理政策,组织实施C类人员的工作许可。配合规划财务科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失业保险基本政策和发展规划。贯彻执行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推进建立失业预警制度。负责各县(市、区)失业保险基金的调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

(五)人力资源开发科(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彭倩玲,联系电话:2024429)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人才(不含外国专家)引进和交流合作政策、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流动政策和政策性安置人员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指导、监督和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承担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分工承办中央、省在漳单位人员进漳有关事宜。承担市直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和特殊需要人员调配有关事宜。指导、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综合管理回国留学人员来漳工作。负责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事业单位领导任职报备工作。

(六)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人:周景城,联系电话:2058369)

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指导开展技工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技工院校。指导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监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综合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考核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专家工作科(联系人:戴艺婷,联系电话:2051309)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青年专业人才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和青年拔尖人才等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回国来漳定居专家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博士后管理制度。

(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林颖,联系电话:2024742)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聘用管理工作,承办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和人员聘用备案事宜。综合管理职称工作,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承担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劳动关系监察科(联系人:王毅杰,联系电话:2031386)

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制度、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法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和有关突发事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社会公布。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各地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和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工资福利科(联系人:余宏俊,联系电话:2059056)

具体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管理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承担市直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工作。

(十一)养老与工伤保险科(联系人:杨俊良,联系电话:2022030)

贯彻执行城乡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和规划。贯彻执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督促指导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实施基本养老保险金领取条件、待遇项目、给付标准。按规定管理参保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推动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工伤认定、工伤预防和康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乡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

(十二) 调解仲裁管理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李清义,联系电话:2529925)

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负责市本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指导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考核奖惩任免科(联系人:黄志平,联系电话:2055369)

负责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政府表彰奖励政策制度。按权限负责以国家、省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推荐等相关工作,协调组织以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评选工作。初步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指导和协调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审核和管理。按分工负责国家和省部级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承办有关表彰奖励事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惩戒政策,负责惩戒工作综合指导和处分决定备案工作。承办市管有关领导人员的任免事宜。

(十四)审核审批科(联系人:林芃,联系电话:2072307)

负责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窗口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核、审批、备案、转报及相关政策咨询工作。负责窗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和本局交办的其他事宜。

(十五)人事科(联系人:王毅荣,联系电话:2023779)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拟定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六)机关党委(联系人:郑毅东,联系电话:2021690)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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