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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送温暖慰问活动方案

漳人社〔2012〕182号

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送温暖慰问活动方案

 漳人社〔2012〕182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送温暖慰问活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体现党和政府对群众生活的关心,密切党群关系,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进千家万户,保证全市困难职工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结合“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要求,在“两节”期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慰问活动,使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送温暖慰问对象和范围
  (一)停产半年以上或已进入关闭破产程序的国有、集体困难企业及其剥离出来的困难劳服企业等经济实体;
  (二)企业特困职工;
  (三)已进行失业登记的特困失业人员。
  上述特困职工和特困失业人员是指本人及家庭因病、因灾、因家庭成员变故、夫妻双下岗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当前生活状况属于本地区、本单位的特别困难人员(家庭人均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三、送温暖慰问活动时间
  全市送温暖慰问活动,从2013年1月开始,至2013年2月24日(元宵节)结束。具体活动时间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安排。
  四、送温暖慰问活动内容
  “两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从发文之日起至2012年12月21日)
  1、各级人社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筹集慰问资金。
  2、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对本级、本部门困难人员进行走访摸底,并按照本方案要求,确定拟慰问的企业和人员名单。困难企业经主管局确认,困难人员经企业或社区确认并张榜公示后,及时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上报的材料不实,存在擅自扩大慰问对象和范围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要结合实际,将送温暖慰问活动作为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有针对性地制定2013年“两节”期间的送温暖慰问活动方案。
  第二阶段:宣传阶段(2012年12月2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坚持典型引路,注重在活动中发现、树立先进典型,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送温暖慰问活动的意义,大力宣传送温暖活动中涌现出的感人事例和历年送温暖活动所取得的成效,不断掀起送温暖活动的高潮,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帮助困难职工的良好氛围。
  第三阶段:慰问阶段(2013年1月1日至2月10日)
  1、深入基层慰问。要集中人力物力,通过走访慰问、结对帮扶、驻村蹲点等方式,深入了解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生活状况,努力协调解决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问题,防止慰问走过场、流于形式,真正做到送温暖活动进家庭、走企业、访贫困、问冷暖,关心职工疾苦,了解企业困难,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广泛开展慰问。一是坚持分类指导,务求工作实效。针对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的不同困难程度、不同致困原因、不同帮扶需求等情况,采取“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物资、送资金”等多种形式,实施有针对性地帮扶。二是把下基层慰问活动同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各级人社部门要继续广泛开展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欠薪问题。三是丰富活动内容,促进社会和谐。有条件的地区、企业,通过开辟返乡专列、解决返乡车票等形式,帮助外来务工人员顺利返乡过年,通过组织开展游名胜、看电影、办晚会、吃年夜饭等系列活动,丰富留漳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科技生活,让他们在我市度过一个欢乐、温暖、祥和的新春佳节。
  3、严守工作纪律。送温暖慰问活动中,要做到轻车简从,简化接待。要踏实工作,认真解决问题,不作表面文章。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收受礼品,不得给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增加负担。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13年2月11日至2月24日)
  各级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对本地区、本部门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情况、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并于2013年2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科,市局将汇总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送温暖慰问活动资金安排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尽快与当地财政部门协调,提前安排落实慰问资金。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在送温暖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原则,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确保送温暖资金真正用于困难企业和特困人员。
  六、具体要求
  1、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于2012年12月15日前,将《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两节”期间送温暖工程统计表》(附件3)上报市局汇总,同时,要提前调查摸底,将拟慰问的企业和人员名单进行造册备查。
  2、市直相关部门务必于2012年12月21日前将《市直部门特困企业和特困人员类别统计表》(附件1)和《困难企业特困职工和失业人员生活状况一览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科。
  3、省、市赴各地开展送温暖活动的人员和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颜红莲 联系电话:2024423
   附件:(点击下载)
  1、特困企业和特困人员类别统计表;
  2、困难企业特困职工和失业人员生活状况一览表;
  3、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两节”期间送温暖工程统计表。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5日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政府办,市财政局。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5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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