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就业创业相关补助资金操作规程》的通知
漳人社〔2018〕233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人事劳动局、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人劳管理部门)、财政局: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十五条措施的通知》(漳政综〔2015〕160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漳政综〔2017〕144号)以及漳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漳财社〔2018〕27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为规范全市就业创业相关项目补助资金业务经办工作,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促进就业创业作用,使就业创业政策真正落于实处。特制定《就业创业相关补助资金操作规程》,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下载:就业创业相关补助资金操作规程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州市财政局
2018年7月26日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7月26日印发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