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
印发《漳州市开展就业结对兜底帮扶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人社〔2023〕102号
各县(区)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团县委、残联、企联,各开发区(投资区)社会工作部、教育部门、民政部门,团(工)委、残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营造关心就业困难毕业生的良好氛围,帮扶离校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现将《漳州市开展就业结对兜底帮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州市教育局
漳州市民政局 共青团漳州市委员会
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漳州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2023年6月20日
漳州市开展就业结对兜底帮扶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就业优先政策,促进离校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困难群体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决定在全市开展就业结对兜底帮扶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通过就业结对兜底帮扶行动,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供需对接,营造全社会关心困难群体就业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范围
(一)帮扶对象:主要是漳州籍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其他情形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帮扶主体:以民营企业为主体,广泛发动更多优秀企业家参与到帮扶困难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活动中,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7-8月)
人社部门根据漳州辖区六所高校毕业年度困难毕业生、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平台数据库中两年内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及省“智慧就业”系统就业困难人员数据,按属地原则进行分解,由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进行走访核查,全面掌握就业困难群体个人基本情况、求职意向、就业服务需求等,建立困难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求职信息档案。教育、民政、残联、共青团等单位充分发挥部门联系广泛的优势,协助做好各类群众的摸排、征求工作。
(二)征集岗位阶段(7-8月)
各级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人社部门、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发动民营企业家,提供若干个工作岗位,并建全岗位需求台账,专门用于招聘困难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对象。鼓励企业家加大岗位开发力度,形成一定规模的岗位储备,确保有就业愿望的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三)组织供需对接(9-12月)
人社部门将就业困难人员信息与企业岗位需求信息在就业帮扶平台发布,组织供需双方线上对接,线下见面,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就业结对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专项行动,协同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精准对接,努力实现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全兜底、就业困难群体服务全覆盖。
(二)积极搭建平台。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人社部门要积极走访企业,积极向企业推荐就业困难人员,最大限度地实现就业困难群体与岗位的双向对接。同时,要深入企业宣传政策,把支持困难群体就业的社保补贴、就业补贴等政策宣传到位,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
(三)营造舆论氛围。对帮扶成效突出的企业家,由市政府授予“就业大使”荣誉。同时,积极选树一批就业结对帮扶典型,广泛宣传其先进事迹,引导更多企业家、各类人才智团和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成为“就业大使”,形成全社会关心就业、关爱就业、关注弱势群体的良好氛围。
附件:1.漳州籍困难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信息表